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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三章 银耳素烩(2 / 3)

定,本来准备明天去爬香山的,但是这个天太热了,今天去逛恭王府都热到不行,这个天要是爬山的话我爷爷身体肯定受不了。”说着张之蕴不由自主的拿手扇了两下,“明天我们去美术馆或者博物馆看一看,去点室内的地方有空调。”

“是啊,这天太热了,这么热的天去室外的地方肯定受不了,我都受不了。”张赤远附和道。

说话间,服务员上菜了。

是坛子肉。

“永和居的坛子肉味道特别好,上次我们家来永和居就点了这道菜,用柴火焖出来的,非常正宗。”江枫极力推荐永和居的坛子肉。

这次的坛子肉,水平依旧很高,大块的五花肉泛着油光,色泽棕红,明明是肥瘦相间的肥肉的比例还挺高,却不会如旁边那道油淋茄子一样让人觉得油腻,只会让人觉得诱人。

在场的男性同胞个个都是肉食动物,纷纷下筷夹肉大快朵颐。

“这道菜好吃。”张之蕴夸赞道,已经在吃第3块了。

“再好吃还能有你奶奶烧的好吃?”张褚年纪大了不能吃太多油腻的东西,尝了一口便浅尝辄止,接着品茶。

“和奶奶烧的比起来肯定是还差一点。”张之蕴道,但实际上他都已经快忘了曹桂香烧的菜是什么味道了。

曹桂香只在他的生命中短暂停留了16年,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时光是他已经已遗忘得差不多了的童年与幼年。这几年除了孙冠云的干炒牛河和江枫做失败的蕴鸡,他已经鲜少能想起曹桂香做的饭菜的味道了。

“您好,银耳素烩,请慢用。”服务员将银耳素烩端上了桌。

这是一道非常漂亮的菜,白色的银耳,黑色的发菜,橙红色的胡萝卜,绿色的莴笋,棕黄色的鲜蘑,五彩缤纷。

银耳团成一个圆球像一朵花一样摆放在最中心,胡萝卜和莴笋都被去皮削成了鲜蘑状,与团成球的发菜和小颗的鲜蘑一起整齐且轴对称的码在银耳的旁边。

整道菜就是一个圆形,底下是浓香黄色的鸡汤,看上去如一朵花一般。

这是江枫第1次亲眼见到银耳素烩,在此之前只是听过,知道这是谭家菜中有名的互菜,也就是素菜。

江枫下筷子夹起一块胡萝卜,厨师的刀功很好,胡萝卜被削成了小巧可爱的圆形,大小相似,个个圆润规则。

入口,有胡萝卜本身的甜香,也有用鸡油做成的芡汁与原汤的咸香,非常清淡鲜美。

永和居能被不少人在私底下称为北平第一酒楼,果然有两把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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