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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三回(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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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就不该说啥挺尸一周,今天立刻就病了。

大概真的要挺尸一周了,可是这周事还特多,otz

又翻了到篇旧文,要不然今天看看这个?权当一乐嘛,话说我是多爱第一人称。

现在看蛮中二的文,不过也挺有意思。(那个我向来自我感觉良好)

题目是上帝代言人(够中二吧,哈哈哈哈哈哈哈)

讲述是六个少年和一只狗历险的故事。

正直说,不是耽美,正常相,但之前看过的基友说没看出来正直。

摊手,我真的是很正直的(对灯发誓,不过我房里灯坏了我会说吗?哈哈哈哈哈哈哈)

最后说一句,只是用来防盗章的,请不要太在意了。

谢谢大家的支持。

不过欢迎大家告诉我你们更喜欢哪个防盗章。

上帝代言人

楔子

还能有什么比现在更糟么?

张开双手,无法看见自己的手指。

迈开双腿,却无法向前移动一步。

“记住,你所拥有的只是你的记忆。”

只有更加浓重的黑暗袭来,连最后的那一丝声音也吞噬殆尽。

……

“咔嚓,咔嚓。”

“喂,吃个苹果,别发出那么折腾出那么大的动静。”犀利的目光瞥了过来。

我冲着那个家伙翻了个白眼,将脑袋转了个方向,继续大口大口地啃着手里的苹果。

苹果,是我对这里唯一有好感的东西。

你问我这里是哪里?这的确是个好问题。

可惜,我也不知道。让一个被绑aa架者说出具体绑aa架地点应该非常有难度。

现在我的电子表清晰地显示着时间2月13日16点52分,距离我被绑架已经过了7天18小时47分钟。通常超过48小时下落不明就可以报警,当然如果这人2年下落不明可以宣告此人失踪。所以按照我现在的情况完全应该可以报警了。

但是我知道没人会替我报警,那个城市我没有家人没有朋友没有同学。

我被这帮家伙绑架的前一天刚被老板炒了鱿鱼。那个腆着浑圆的肚皮,脑满肠肥的家伙还欠我四天半的工钱,一天40块,四天半可是180块。不过那个家伙坚决拒付我的工钱,说什么不问我要赔偿费就算是便宜了我。哼,不就是刷盘子的时候摔了几个,上菜的时候把菜扣到客人身上,端汤的时候大拇指伸进汤里了么。

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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