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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抢人大战!酬劳丰厚!(1 / 2)

“但是,我既然是在逆光哥哥的音乐节上面演出的,那么版权不是应该归电视台吗?”沈风问。

“不,因为你没有签约,所以那个版权我们电视台并没有这个资格去拿到。”

陈小可说道。

“所以我们想要买下这首歌的版权,这样的话,我们才能推进后续的音乐软件上线。”

“这——”

沈风还没有回答,突然之间电话响了起来!

沈风吓了一跳。

要知道,在自己的上司面前。

接电话,可不是什么好事。

“没关系,你先接电话!”陈小可说。

“不不不,这个电话不重要!”

毕竟是一个陌生来电,沈风可不想耽误正事。

“也许是一个音乐公司想要买你的夜曲版权呢!”陈小可笑着说道。

“说不定会比我们电视台开出的条件还要高啊!”

陈小可在观察沈风的表情。

眼见他并没有什么波澜。

陈小可接着认真的说道。

“我们电视台是很爱惜人才,尤其是你这种专业的创作型人才。”

“我敢肯定,往前二十年,甚至是往后二十年,都不可能会出现你这样优秀的天才型创作者!”

“在夜曲这首歌的版权上面,我们除了要给你三百万的版权费之外,在歌曲上线之后,我们将会给你分成!”

“三七分,电视台是拿走三成,而你是七成!”

沈风听到这个条件之后,有些震惊!

他在这个电视台工作,对歌手版权费和分成这些他是了如指掌的!

因为原创歌手实在是太少。

大部分都是翻唱歌手。

所以只能去买原创歌曲的翻唱版权,而这种版权费一般来说都不会太贵,毕竟作品已经被传唱过了!

目前最高的翻唱版权费也只有万!

而作为翻唱歌手,是没有资格参与作品上线之后的分成的!

分成将会全部都归电视台所有,翻唱歌手只能分演唱会和商演的分成,而这种分成是很低的!

只有一九分!

电视台是九成!

翻唱歌手是一成!

有些翻唱歌手知道自己不是创作型歌手,面对这种分成的时候是愿意去接受的!

而有些翻唱歌手不自量力,认为是自己成就了这首歌,想要多拿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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