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就是《逆转裁判》之中的序审法庭制度!
其概念就是在三天内完成对案件的审理工作,确认被告是否有罪,而罪名的核定以及量刑,则需移交至高等司法机构,即高级裁判所进行审理后确定。
序审法庭仅审理刑事案件,而且,序审制度仅设在地方级的审判机构,即地方裁判所。
序审法庭的审理过程,是以辩控双方关于证物疑点和证人询问而进行的。
其中,证物提交的权力属于检控方,而证人询问的权力则属辩护方,通过调查推理,找到事实的真相。
其中,证人包含了当场办案的警方代表以及侦探。
侦探的推理向来在序审法庭这一制度中,对裁判长有着很高的说服能力。
如果逻辑自洽、且和证物以及证人的特征对得上的话,很容易说服裁判长和陪审团。
而仅仅三天的时间,
许多证物来不及调查,只能靠律师调查取证。
由于大多数案发地点没有监控,证人成为了判定被告是否有罪的关键。
一旦被判定有罪,后续继续进行追加异议就不太可能翻身了。
到那时能做的也只有在高级裁判所上进行减刑辩护。
除非有铁一般的证据,否则无罪这一选项是不可能出现在高级裁裁判所。
这是对检方极其有利的制度,
也是这个柯学世界为何刑事案高发,司法系统却依旧稳定运转的根基。
事件发生——警方或侦探到场进行调查——警方提交材料至检察厅——检察厅收集证据递交地方裁判所
在裁判所接受审理,并且被告提交了辩护律师信息的那一刻起,三天工作日的时间就是宣判是否有罪的期限。
大部分仅接受做刑事案件的律师都会选择跟进至高级裁判所做减刑辩护。
这一机制下就显得林真一不断的“无罪辩护”更为强悍了。
不过就是这一对检方极为有利的制度,成为了林真一的杀手锏和对敌利器!
若是完整的庭审制度,在检方收集了详细证据和做了充分准备的情况下,
别说他了,
就算是古美门和成步堂本人来了都要吃瘪,吃个大笔都。
但是在这里,这个柯学的世界里,只需要以侦探的种种“不合法”行为来造成部分证据的失效,
再用一些夸张的、带有压迫感的演说来驳倒对方检察官,用自己的逻辑说服法官,就能轻易达到“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