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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1 / 19)

大隋风云 猛子 16232 字 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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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爽

刊《学人》第4辑,后收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出版

一、“豪族”与“名家”:北朝世家大族的两类不同形态

士族作为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有着多方面的历史内涵:政治上的累世贵显,经济上的人身依附和劳动zhan有,以及文化上的家学世传,是几个最基本的衡量界标。缺乏其中任何一个

要素,都不能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士族”。有鉴于此,我们在本书中使用“世家大族”这一较为宽泛和习见的概念,用以涵盖北朝时期各种不同类型的地方大族。

关于魏晋间的大族问题,唐长孺先生指出:“从东汉以至魏晋最基本的统治势力是地方大族,由地方大族中孕育出来的两类人物构成统治阶级中的当权分子。一是以强宗豪族为核

心的地方武装集团,就是堡坞主,当晋末乱时,这种地方武装在北方普遍建立;二是具有高度文化水平,熟谙封建统治术的士大夫。二者也常常合而为一,即以士大夫而兼为堡坞

之主,例如郗鉴便是。”[1]唐长孺先生的有关论述,对我们探讨北朝世家大族的演进过程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北朝的世家大族,大体可以划分为两类不同形态,即以宗族为根基、以武力为特征的地方豪族,和以官宦为标识,以文化为特征的名家大姓。一般说来,地方豪族大多掌握着一定

数量的依附人口,拥有一定规模的宗族武装,在地方保持着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除个别成员外,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或居乡为豪,或出任县令、郡守等地方官吏以及主簿、功曹等地

方属佐,其家族成员一般不具备较高的文化素质,多以武干见长,因豪侠知名。由于宗族和地域的限制,他们的势力多局促于本贯,尚未突破乡里的界限。北魏初年活跃于旧燕故

地的“群盗”、北魏后期的青齐诸豪,多属于这一类型。

比较而言,名家大族的地域特征并不十分明显,郡望只是其社会身份和政治地位的标志之一。这些家族中的主要成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才干,凭借自身的家学与门第

,能够较为顺利地进入王朝上层统治圈,成为当朝辅望或封疆大吏。他们的政治势力与社会影响,已远远超出了地域的局限,而有一种普遍化的倾向。北魏分定姓族后的“四姓”

家族,正是这种类形的典型体现。

北朝的地方豪族与名家大姓在经济利益、政治地位、文化水准等方面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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