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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1 / 5)

?将就着用上面的文字概括了一下,大概差不多吧,其实这几年看了很多类型的小说,也忘了很多,也记了很多,总有那些画面可以让我们为之感动,我想诛仙之所以如此受追捧,大概有如下几个原因:1萧鼎的文笔很细腻,感情描写很真挚,语言优美,够煽情。2小说的主角鬼厉资质平平,不似其他小说主角要么是天纵奇才,要么是万年一遇,从出场开始就是主角开始牛了,有主角在故事就没有什么悬念,什么好事主角都容易碰到,女人是一大推,什么女人见了主角都会爱上他的。3鬼厉的感情充满坎坷,更是一个碧瑶让鬼厉痛苦一生。4鬼厉虽然得到无上之宝——天书,想要平凡却注定不能,我们年纪轻轻,踟躇满志,胸怀天下,要成就一番惊天伟业,却不知那时候才明白平凡是福,可能已经迟了。5鬼厉一生尝到了集人间不能尝之苦——年幼父母双亡,自己挚爱生死未卜,兄弟手足反目成仇,长辈之间恩怨情仇,这些苦都是人间极致,尝其一尚不能消,更何况尝尽?

最重要的一点,现实中的我们生活中充满了太多不如人意的地方,潜意识中我们每个人都一直被压抑着,因此我们更加同情与自己相似的人或事情,若是我们用心看完诛仙,灵魂深处的那一缕缕情丝定会被触动,我们设其身处其地何尝不苦?鬼厉一生最幸福的该属于在大竹峰中那个傻小子张小凡吧。而我们渐渐长大,也开始愈发怀念小时候在父母怀里撒娇的时候吧。

诛仙!

这是一本改变了我一生命运的书。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不是《诛仙》,今天我不会仅仅是个大专生,现在也不会坐在这儿写下这些文字。

第一次接触到《诛仙》,是因为我一个发小的推荐,当时刚刚升高二完,闲在家里没什么事情,于是就向他找本儿书看,就这样,《诛仙》走进了我的生活。

当时《诛仙》仍然在创作中,实体书只出到了第五本,发小他是从书店里租的盗版书,厚厚的一本,包含了当时正版实体书所有的内容。我当时看书的速度,也许是年轻气盛的缘故罢,总是很快的,几千页的书,我只看了两天半。不过那时候真是废寝忘食地在看,手里捧着一本书,没有茶香袅袅,没有红袖添香,只有最本源的阅读本能,不自觉地读到天黑。看完这一本厚书的时候,刚好第六本实体书出来,于是又去书店里,间或地把第六本也看完。

然后中间隔了一段漫长的日子,那时候不上网,不晓得去看更新,只知道书店里有书才可以看。然而好长时间都不见有新书出来,再加上高中的确比较忙,渐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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