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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3章 白袍将枪挑西山道(1 / 5)

第813章 白袍将枪挑西山道

野马岭西南,有整间集市最大的皮毛交易所。达官显贵喜好裘皮貂绒,故此皮毛交易区大都是香车宝马,金顶玉篷,但凡火起,必是连成一片,成火龙肆虐之地。

此时的交易区已成一片火海,皮毛烧焦的膻臭混合着漆黑的浓烟直往鼻孔里钻,支撑金帐香车的龙骨成了最后埋葬火海的助燃点,噼里啪啦一根根折断,掉落在一个赤脚和尚面前。

这个年轻和尚就是当年与花道士齐名的“酒囊饭桶”酒和尚。

酒和尚和花道士一样,是大宋前三十年魔道偶像严云星的忠实迷弟,“被迫”选择了少林寺。或许“被迫”在诸多挤破头也难进寺门的试炼者听来有些“凡尔赛”,但对于武道一途天赋异禀的酒和尚来说,这确是事实。

他并不稀罕名门正派,现实世界有许多像他一样的年轻人受各种小说、游戏、电影,或生长环境、接受教育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特别崇拜特立独行的人或团队,也向往成为那样的人或团队中的一员。在他们看来,这是个性张扬的时代。他们抨击圣母,鄙视正派,摒弃正道,或是体现自身价值,或是单纯彰显个性。无论如何,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那就是一样必不可少的嗜好。

花道士好色,世人皆知那是他的本性,如果没有《天下》这款游戏存在,人们丝毫不会怀疑监狱将成为他最终的归宿。然而,酒和尚酗酒,他是真的嗜酒吗?

……

赤脚和尚一掌将酒葫芦劈成两瓣,半瓢递向身旁两个浑身浴血的大汉,抿着嘴角一丝鲜血,笑道:“干了这最后一葫芦酒,酒和尚陪兄弟们一同下地狱。”

这两大汉是结拜兄弟,分别叫牛芒、羊句,是酒和尚一路南下结识的伙伴,他们这个团队在抵达野马岭时已经壮大到二十一人,大都是听闻酒和尚的威名随行,颇有背靠大树乘凉的意思,其后发觉酒和尚性格不错,故此追随至今。然而酒和尚并不感到高兴,因为他察觉到队伍里混进了赤岭军的奸细,这许多年未涉足江湖,一出山就是勾心斗角,让他着实感到头疼。

尽管不愿意浪费他那被酒精侵蚀殆尽的脑细胞,但他还是下定决心找出奸细,毕竟南聚不易,队伍一定要干净,也算送给偶像的另一份见面礼。

于是他在野马岭集市落了脚,制定了一份详细的“锄奸”计划,再三斟酌,他将计划告知于信任的五个人,谁知就在这五个人中,出现了一个叛徒,在他准备锄奸之时,先一步通知了埋伏在集市内的夏兵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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